大众号用剧照是否侵权?马伊琍肖像权案二审开庭

网络 / 2019年05月08日 15:30
马伊琍肖像权案二审开庭汹涌新闻5月8日报导相片被上海某传媒公司在文章中私行运用,并配以整形外科、声优课程等广告宣扬;马伊琍以侵略其肖像权、名字权为由,将传媒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传媒公司不服,向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5月7日,上海一中院二审揭露开庭审理了该起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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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伊琍肖像权案二审开庭

汹涌新闻5月8日报导相片被上海某传媒公司在文章中私行运用,并配以整形外科、声优课程等广告宣扬;马伊琍以侵略其肖像权、名字权为由,将传媒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传媒公司不服,向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

5月7日,上海一中院二审揭露开庭审理了该起肖像权、名字权纠纷案。

据法院介绍,2017年,马伊琍在《我是前半生》一剧中扮演人物“罗子君”,该剧播出后,上海某传媒公司于同年7月在其运营的上发布了《马伊琍被素颜“小三”打败?不要什么事都怪人设》《马伊琍为什么演欠好亦舒女郎?》两篇文章,其间运用了4张马伊琍在《我的前半生》里的剧照作为配图。一起,文章中还附有整形外科医院服务项目及声优课程的相关介绍、二维码、优惠价格宣扬等广告信息。

马伊琍以为,传媒公司在未经其答应的状况下,私行运用自己的名字、相片等作为宣扬文章的标题及配图,且文中附有供给商业服务的广告信息,企图凭借自己主演电视剧的热播之势和高知名度宣扬、推行文中触及的营利性商业服务,已严峻侵略自己的肖像权和名字权等合法权益。

2018年7月,马伊琍将传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传媒公司当即中止施行侵略自己肖像权、名字权的行为,揭露在报纸及上赔礼道歉,并补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律师费及精力危害补偿金等22万余元。

传媒公司以为,自己运营的并非牟利的自媒体,也不是营利性广告渠道。“艺人影视人物形象”和“艺人自然人肖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艺人影视人物形象”不享有自然人的人格权,文章中运用的是人物“罗子君”的剧照,而非马伊琍自己的生活照。因而,传媒公司并不构成肖像权和名字权的侵略。

一审法院以为,传媒公司在其间所登载的两篇文章,其特点触及整形外科医院美容项目以及声优课程的推行,归于营利性的宣扬活动。本案所涉剧照中所出现的人物形象与马伊琍自然人肖像之间具有清晰的可识别性和可辨认性。传媒公司未经马伊琍自己赞同就运用其肖像,侵略了马伊琍的肖像权,应当承当肖像权侵权职责。

侵略名字权的表现方式为干与别人决议、运用、改动名字,盗用别人名字,冒用别人名字,传媒公司发布的文章不归于上述行为,并未侵略马伊琍的名字权。

关于马伊琍建议的经济损失,归纳传媒公司的侵权时刻、图片登载方位、特点等状况,一审法院酌定为4万元。

关于精力危害抚慰金,一审法院以为,传媒公司所用图片系展现马伊琍健康、夸姣形象,传媒公司危害马伊琍的肖像权未到达严峻后果,故对精力危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撑。

该案一审判决后,传媒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上海一中院5月7日上午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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